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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通过率,低到惊人!财政部最新消息!2020年初级考试难度曝光

[日期:2019-06-24]   来源:云南东奥教育  作者:云南东奥教育   阅读:3647次[字体: ]

19年初级考试后,大家最关心的问题除了成绩,就是考试通过率了。就在刚刚,19年的初级考试通过率有消息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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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年初级通过率

来了


2019年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于日前揭晓,全国合格分数线为60分。据统计,2019年全市报考初级考生共14059人,实考9118人,合格2518人,合格率为 17.91%,与往年基本持平。 按“最多跑一次”要求,考试合格人员可直接在网上申领合格证书,省人社厅将直接将证书通过快递送达。


1、参考部分地区19年初级考试通过率:17.91%,和去年基本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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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2018年部分地区通过率:


2018年,甘肃平凉通过率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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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2632人报考,有1598人参加考试,参考率60.71%,其中成绩合格270人,合格率16.9%,合格率全省排名第9名。按照科目通过情况统计:经济法基础通过356人,合格率为22.28%,初级会计实务通过387人,合格率为24.22%。 


2018年陕西省通过率2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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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人数为152085人,实际出考107285人,出考率为70.54%,初级会计实务通过率为28.68%,经济法基础通过率为28.14%。同时通过两个科目的考生为23323人,通过率为21.74%。


2、目前还没有其他地区公布,通过率,但是从今年考生的反馈,就知道2019年的考试不会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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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没考过

大部分考生出现的原因


2019年的初级考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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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改革教材变化大,零基础缺少衔接



由于会计证取消,初级会计职称教材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虽然删减了很多难点,但同时加入会计从业、管理会计、中级财务管理基础以及新修订法律准则的内容。知识内容增多,对考生理解和记忆能力都提出更高要求,大量零基础考生报考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对于零基础考生或会计基础薄弱的考生来说难度隔着一个会计证书!



2

会计考试改革,政策有变化



很多有会计基础的考生对于2019年初级考试很有自信,认为自己已经拥有了厚实的会计基础知识。2019年初级考试的新坑特别多。比如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后,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的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还有个税大改,5000元起征点,都是之前变化的知识点,以及去年会计准则的调整……大家还觉得简单吗?



3

无纸化考试范围广,备考难度加大



从2013年开始机考试点,2014年全面实行,初级会计考试机考已经有5年的时间了。由于每个批次考试题目不可能一致,因此机考对于考生来说意味着教材中相关知识点的全面考核,范围更广,内容更多,知识点更细,考查方式也更灵活,考生备考难度加大。再次,很多考生不习惯无纸化考试方式,导致失分。


初级考试通过率之所以低,和广大考生的心理预期有很大关系。大部分人都认为初级考试简单,考前翻翻书、做做题,突击一下就能考过,然而真正上了考场就懵圈了。初级会计考试范围广、题库随机出题,不确定性很大,千万不要小觑!


建议这类考生一定要转变心态,重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提前备考,熟悉教材,掌握考点,多做一些历年真题、模拟试题,并进行相应的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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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初级考试知识点大改

难度有变,必须学习到位


在职称体系大变革的时代,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难度势必将有所提高,以求提高会计人员整体素质。不论是小规模免增值税,还是增值税率降率、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个税改革、会计准则等在2019年都有新的政策变化,政策年年变今年特别多!


这意味着:2020年初级会计考试教材又将大变!2019年颁布了哪些财务新政你都知道了吗?对2020年会计职称考试有何影响!下面跟着院长一起来看看吧!



1.小规模10万元免增值税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2.企业所得税最低5%税负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放宽了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4.小规模六税两附加减按50%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税额的50%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5.国内车票可以抵扣增值税



4月1日起,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飞机票、火车票、汽车票等可计算抵扣增值税,无需认证!


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6.减税六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精简了



废止部分申报表附列资料:

一是废止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以下简称《附列资料(五)》)。

二是废止原《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纳税人自2019年5月1日起无需填报上述两张附表。



7.购进不动产允许一次性抵扣了



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此前按照上述规定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8.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来了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9.全面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制度



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


二)本公告所称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三)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


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10.4月1日起增值税率降率了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2)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3)原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0%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为9%。



11.500万以下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扣除



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12.小微企业银行借款免征印花税



2014年1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13.符合条件企业免征残保金



自2017年4月1日起,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由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20人(含)以下小微企业,调整为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调整免征范围后,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在剩余时期内按规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14.符合条件一般纳税人仍可转小规模



今年底之前,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仍可以继续选择转为小规模!前提是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才可以。


条件: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



15.小规模自开专票扩大至8个行业



将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由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建筑业,工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扩大至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上述8个行业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称“试点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



16、车辆购置税7月1日起开始调整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依据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政策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本次车辆购置税主要改动如下:

1.符合条件的公共交通车辆免税。

2.私人购车按发票金额交税。(原为按照官方指导价)

3.退车可申请退还车辆购置税。


以上改动可能会体现在明年的初级会计考试考试中,具体以2020年官方考试大纲为准!


以上政策已开始实施,恰逢2020年会计类考试,政策是在2020年教材大纲出版之前都已出台,那对2020年的初/中级会计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等一系列考试。100%有影响,教材大纲都会相应作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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